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是就香港商一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一蘭台灣官方購物網站販售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由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簡稱「使用者」)與本公司間訂定的契約。除此頁面所載之內容外,本條款尚包含以本公司名義或經授權而由其他第三人以本公司名義所公告、刊載,透過網站頁面或其他書面通知所揭露,而涉及使用規範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事項等之網站政策與服務流程。
第一條(適用對象)
本服務僅提供同意本條款之使用者。
第二條(未成年使用者)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時,須由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使用者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使用者的法定代理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同意本條款並使用本服務。
第三條(會員登錄)
- 1、使用者須遵從本服務所指定的方式加入會員(以下簡稱「會員登錄」)並使用本服務,本服務的會員僅限以台灣為住所或居所之使用者。會員之權利義務 詳如本條款各該規定所載,且先入會會員之權利不得低於非會員及後入會之會員;其義務不得高於非會員及後入會之會員。
- 2、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應以在本公司購物網站介面註冊之帳號及密碼進行 登入。會員應自行負責嚴密保管帳號密碼,以免遭到不當使用。如遭冒用或有遭冒用之虞,應盡速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於知悉帳號密碼被冒用時,立即暫停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及後續利用。本項情形,如經會員請求提供被冒用期間之交易資訊相關資料,本公司將於法所容許之範圍內予以提供並協同會員進行查證,以防止損害擴大。
- 3、會員得隨時移除本服務之相關程式並終止使用本服務,如須刪除會員帳號,請至本服務網站的會員中心進行刪除帳號之程序。
- 4、會員如須變更所登錄之資料,請遵循本公司制定的會員資料變更程序申請。
- 5、本服務的帳號專屬於會員個人。會員於本服務的所有使用權皆不得轉讓、出借予第三人或使第三人承繼。如發生第三人不當使用該會員帳號之情形,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6、會員如忘記密碼,請與本公司聯絡協助處理重新取得新密碼。
第四條(商品購入)
- 1、會員可於本服務中購買本公司的商品。商品交易頁面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及其他相關資訊,皆為使用者與本公司締結契約(以下簡稱「買賣契約」)之一部分。
- 2、本公司與會員訂立買賣契約前,針對商品之種類、數量、價格及其他重要事項,提供顯示購物明細於結帳前最終頁面之確認機制。並於買賣契約成立後,確實履行該契約。
- 3、會員依據本公司所提供之支付方法進行結帳。相關支付方法為(1)信用卡刷卡(2)匯款
- 4、當會員完成下單程序後,本公司系統會自動發信至會員所登錄的Email信箱告知,即為買賣契約成立。買賣契約成立並確認支付程序完成後,本公司至遲將於3個工作日內把會員購買的商品安排出貨(但預購商品之出貨日則依本服務網站記載),並依本公司記載於本服務網站之配送方式(食品依類型可能為冷藏、冷凍或常溫)配送至指定之地址或超商,如欲取消訂單,請至本服務網站的訂單頁面申請或來信聯絡。
- 5、本服務的商品配送地區目前僅限台灣地區(含離島)。並依本服務網站所載標準收取運費。
- 6、本公司於必要時,得就特定商品訂定個別會員單次訂購之數量上限。會員逾越數量上限進行下單時,本公司僅依該數量上限出貨。
第五條(信用卡支付)
- 1、目前僅接受台灣地區發行的VISA、MASTERCARD、JCB及銀聯卡。並僅收本人名義之信用卡。
- 2、就本公司與會員的買賣契約所交易之款項基於會員與信用卡公司間的約定而使用信用卡公司之發行卡片結帳,因此本公司等同獲會員允許向信用卡公司請款。
- 3、以信用卡刷卡扣款方式給付時,本公司應自商品寄送後,始得向信用卡收單業務機構請求帳款。
第六條(退換貨政策)
- 1、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會員均享有產品到貨7天猶豫期內解除買賣契約之權益。
- 2、退換貨請保持包裝完整(包含購買商品、附件、內外包裝、贈品等)請一併寄回,若缺件或毀損者,按以下方式處理:
- (1)非為檢查商品之必要且係可歸責於會員之情形:本公司有權拒絕退換貨。
- (2)其他因檢查之必要或不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所致者:退換貨時本公司得依缺件或毀損情形,酌收相當之費用。
- (3)如經本公司於該商品販售頁面註明「一經拆封恕不退還商品價金」者,除該商品有瑕疵、缺漏外,本公司有權拒絕退還該商品之價金,不適用本項第(2)款之規定。
- (4)如電子贈品為APP會員餐券或點數,而餐券已使用之情形將扣除該餐券等值點數至負數。
- 3、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如經本公司於本服務之相關頁面告知會員時,會員即無法依消保法解除買賣契約。
- 4、會員於收受商品後,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本公司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本公司。如商品有瑕疵,換貨所產生之費用將由本公司全程負擔。
退貨程序說明
- 1、請至『我的帳戶→訂單查詢相關』點選「取消/退貨」,確認所要取消或辦理退貨的商品後,按下「退貨」/「換貨」鈕,則將立即為會員辦理訂單取消、退/換貨事宜,若該筆訂單無法線上「取消/退貨」,則請於網頁點選「聯絡我們」,將由網路客服人員為會員服務。
- 2、提醒會員,申請退貨時,請務必將會員所訂購之完整商品、配件、贈品及包裝盒置入於原外包裝箱內,並將商品回復原狀,帶至全台任一統一超商(7-11)後,於i-bon的退貨便輸入14碼(含英數字)退貨碼後,至櫃檯完成退貨。如不符合超商退貨規定之紙箱大小,將由新竹貨運到府收件退貨。
- 3、退款方式:
- (1)付款方式為信用卡者,係將款項退至原信用卡帳戶中,如一筆訂單中包含多項商品,辦理部分商品退貨者,待退回物品確 認回收將再向原發卡銀行申請支付剩餘款項,並進行退貨款項刷退作業。
- (2)付款方式為匯款者,一筆訂單中包含多項商品,辦理部分商品退貨者,待退回物品及退貨方式確認後,扣除後之款項將退至指定銀行帳戶(收受退回商品或解除契約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
第七條 (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從事下列所述行為:
- ・恐有危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
-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智慧財產權、名譽權、隱私權、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權利的行為。
- ・藉由本公司規定以外的方式,以本服務的使用權兌換現金、財物或其他經濟利益的行為。
- ・對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或其他協助的行為。
- ・勸誘參與宗教活動或宗教團體的行為。
- ・不當蒐集、公開或提供他人的個人資料、註冊資料、使用記錄資料等的行為。
- ・干擾本服務的伺服器或網路系統的行為、利用BOT、作弊工具、其他技術性手段不當操作本服務的行為、故意利用本服務漏洞的行為、超出必要限度重複同一問題等對本公司提出不當洽詢或要求的行為、其他妨礙本公司經營本服務或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並製造干擾的行為。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等)
本公司之網站及相關通路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使用者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使用者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使用者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
第九條(會員個人資料)
關於使用者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予以保護,相關規定詳參「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十條(免責聲明)
- 1、會員認知到於本服務頁面內,將包含信用卡卡號之個人資料經由網路傳輸之行為等具有洩漏資料之危險性,係基於自負其責之前提下進行該等行為,本公司就此不負任何責任。
- 2、本公司依照會員於本服務網站輸入的寄送資料將所購買的商品送達於指定地址時,該商品之危險即轉由會員負擔。
- 3、本公司依照會員指定之配送方式配送後,如無法成功投遞超過兩週,也聯絡不上會員者將視為訂單完成並投遞成功。
- 4、如因網路不穩或電腦發生故障而導致本服務中斷、延遲、中止、資料消 失、資料不完整,因可歸責於本公司而對使用者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將於法令規定之範圍內負擔其責任。
- 5、因可歸責於本公司而對使用者所造成之損害,本公司將於法令規定之範圍內負擔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服務暫停服務)
- 本公司之電腦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且已建置符合本服務交易需求之安全機制。
- 但於下述情況,本公司將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份:
- 一、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並已向會員預先通知者;
- 二、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條款情形;
- 三、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所導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四、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 五、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本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或致系統中斷或不能正常運作時。
第十二條(準據法、管轄)
本條款之解釋應以台灣法為準,本公司與使用者間就本服務所生一切爭議,應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保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第十三條(本公司之資訊)
負責人:前川亞依 MAEKAWA AI
客服/申訴專線:(02)2758-2258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6:00)
客服電子郵件信箱:ichirantw.omiyage@ichiran.com
營業所所在地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97號1樓
第十四條(契約解釋)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使用者之解釋。
第十五條(表示方法)
使用者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
第十六條(消費爭議處理)
如發生消費爭議,會員得載明相關爭議內容後寄信至第十三條之客服電子郵件信箱,本公司客服人員將盡速協助處理。